一、撮合成交价的含义
撮合成交价指计算机在撮合时依据前一笔成交价而定出的最新成交价,前提是买入价必须大于或等于卖出价。
二、计算机撮合成交的原则
连续竞价阶段,交易撮合系统将买卖申报指令以价格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进行排序,当买入价大于、等于卖出价则自动撮合成交。某一合约以涨跌停板价格成交的,撮合成交原则为平仓优先和时间优先。例如,某交易者卖出7月大豆10手,挂出价格为3400元,交易者甲挂出10手买单,报价为3398元;随后,交易者乙也想买10手,挂价为3399元,由于乙的价格比甲高,按照价格优先原则,乙的单子排在甲的前面;后来,丙也挂出10手买单,价格同样为3399元,由于挂价与乙相同,按照时间优先原则,只能排在乙的后面,但仍在甲之前。假如这时有一个交易者以3397元卖出10手,买方优先成交者就是乙。
三、撮合成交价的确定
计算机在撮合时实际上是依据前一笔成交价而定出最新成交价的。交易所交易系统的撮合成交价等于买入价(bp)、卖出价(sp)和前一成交价(cp)三者中居中的一个价格。即:①当 bp≥sp≥cp,则: 最新成交价=sp;② bp≥cp≥sp,最新成交价=cp;③ cp≥bp≥sp,最新成交价=b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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