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洗钱


 为进一步规范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以下统称反洗钱)监管行为,落实《金融机构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监督管理办法》相关要求,中国人民银行对《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关于落实〈金融机构反洗钱监督管理办法(试行)〉有关事项的通知》(银办发〔2014〕263号文印发)进行了修订,形成了《关于落实〈金融机构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监督管理办法〉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一、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fxqzqyj@pbc.gov.cn。邮件标题请注明“《关于落实〈金融机构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监督管理办法〉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字样。

  二、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邮寄至: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0号中国人民银行反洗钱局(邮编:100033),并请在信封上注明“《关于落实〈金融机构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监督管理办法〉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字样。

  三、将意见传真至:010-88091712。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5年7月30日。

  附件1:关于落实《金融机构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监督管理办法》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pdf

  附件2:《关于落实〈金融机构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监督管理办法〉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pdf

  中国人民银行

  2025年7月18日

来源:中国人民银行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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